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房产判决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就夫妻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主张补偿。所以,夫妻共同的部分仅限于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其他部分的房价值则属于男方所有。若是房产加名,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这个时候是整套房产的共有而不仅仅只是在共同还贷部分,可以直接要求分割房产价值一半。
总体来说,房产加名的话,女方在离婚时能够分割和获得的补偿利益更多。但是,因为房产存在抵押,没有那么容易实现加名。若是无法加名,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协议约定或赠与协议等形式对房产的归属进行进行说明。若是采用赠与形式,应当通过公证形式,否则男方在过户前享有任意撤销赠与权利。
在头条问答里终于看到一个男的问这个问题了,男人就是买了房子还不够,女人还想在不动产证上加名字,这女人现在都是怎么了?
正商航海铭筑售楼部小编请你放心题主,就是你婚后共同还贷,在银行贷款未还清之前你的老婆名字就是你想把她名字加到不动产证上也加不上去!为什么加不上去?详情让你老婆去咨询你贷款的银行。
那么婚后共同还款不加名字这房子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范围的仅是你和你老婆的部分还款。